2013年5月10日-5月23日 | 网上报名 | ||
2013年5月20日-5月24日 | 现场资格审查 | ||
2013年5月31日前 | 网上公布复核通过免试人员名单 | ||
2013年5月20日-6月3日 | 网上缴费 | ||
2013年6月28日前 | 各考区上报报名表 | ||
2013年11月4日-11月8日 | 领取收据 | ||
2013年8月29日-9月3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试时间 | 2013年9月7日 | 08:30-11:00 | 经济法 |
13:00-15:30 | 财务会计 | ||
16:30-19:00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
2013年9月8日 | 09:00-11:30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
14:00-17:00 | 资产评估 | ||
2013年11月中旬至2014年1月中旬 |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
黑龙江牡丹江市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3日截止
黑龙江牡丹江市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3日截止
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牡人社发〔2013〕133号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3]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5个科目,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人职发[1995]54号)和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规定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免试的考生,请登录“牡丹江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按照“关于职业资格考试免试人员报名资格审核有关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申报。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牡丹江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牡丹江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5月10日-2013年5月23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11或2012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黑龙江大庆市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3日截止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5月20日-2013年5月24日。报名考生应携带报名表(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县(市)区考生还需加盖县(市)区人社部门公章。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和职称证书原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原件)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江南卧龙街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楼416室,咨询电话:0453-6172092)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续考的考生(级别为考全科)只须携带加盖印章的报名表;2011或2012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13年5月20日-2013年6月3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报《资产评估》科目另加38元,报《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每科另加28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交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3年11月4日-11月8日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登记领取。
三、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8月29日-9月3日,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3年9月3日前与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考试科目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考场设置
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各市(地)不设考场。
附件: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附件: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