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违反规定故意压票、退票、拖延支付,受理无理拒付、擅自拒付退票、有款不扣以及不扣、少扣赔偿金,截留挪用结算资金,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要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因重大过失错付或被冒领的,要负责资金赔偿。
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将支付结算的款项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的,应按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银行违反规定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的,应按照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银行违反规定故意压票、退票、拖延支付,受理无理拒付、擅自拒付退票、有款不扣以及不扣、少扣赔偿金,截留、挪用结算资金的,应按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银行未按规定通过人民银行办理大额转汇的,应按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银行在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的,应按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银行违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开立和管理账户的,应按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作为中介机构经营结算业务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办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信用卡业务的,应按规定承担行政责任。